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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就學貸款

高雄銀行對保截止日115年02月10日(未於高銀系統關閉前完成對保者,無法辦理本次就學貸款)

紙本繳交截止日115年02月23日

(因應過年期間郵務暫停投遞,未於1140210日當日寄出者,建議於1140223日親至學務處生輔組繳件,避免超過紙本收件截止日)

  

就學貸款介紹簡報:就學貸款介紹簡報

就學貸款申請流程(首次申請請注意!)

高雄銀行對保後,繳交至生輔組的資料清單繳件清單

★資料繳交生輔組方式:

  1. 親繳:高雄醫學大學 濟世大樓一樓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郵局廣場往上走,面對電梯右側辦公室)
  2. 郵寄: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
               收件人--學務處生輔組 (請註明為【就學貸款】資料)

一、114-2學年度辦理時間

★欲申請就學貸款者,請勿繳交學雜費繳交學雜費就不能辦理就學貸款

先完成學雜費減免程序/確認行政院減免身分(學雜費減免專區),再辦理就學貸款

若申請系統顯示之貸款金額有誤,請立刻聯繫承辦人阮小姐,再至高雄銀行對保

書籍費住宿費生活費(低收入、中低收入可貸)為同學可自行選擇是否貸款之項目

程序

辦理時間

備註

就學貸款申請

舊生、研究所新生:

115.01.28-115.02.10

寒轉新生

115.01.29-115.02.10

.2.1.01.就學貸款申請作業

WAC系統填寫完成,確認貸款金額正確,請印出就學貸款明細單緩繳單,至高雄銀行進行對保

就學貸款明細單及緩繳單在同一份PDF

若金額有誤,請立刻聯繫承辦人阮小姐確認金額,再至高雄銀行對保

高雄銀行對保手續
(請確定學雜費細項及金額正確,有問題請先詢問承辦人,貸款金額有誤需要重新對保)

舊生、研究所新生:

115.01.28-115.02.10

寒轉新生

115.01.29-115.02.10

高雄銀行線上申請網頁

★第一次辦理就學貸款須至臨櫃辦理★

★臨櫃辦理時,可申請線上對保,第二次以後申貸就學貸款可使用線上對保★

學雜費繳費單列印

舊生、研究所新生:

115.01.28

寒轉新生

115.01.29

學雜費列印

【彰化銀行學費入口網:「收款單位」下拉點選「高雄醫學大學」→輸入學號 → 密碼輸入身分證字號前六碼、含小寫英文字母(例:s20020)】

對保後將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至本校學務處生輔組

就學貸款為整批作業,為保障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逾期視同放棄,不予貸款

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
收件人:高雄醫學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請於信封註明【就學貸款】

舊生、研究所新生:

115.01.28-115.02.23

寒轉新生

115.01.29-115.02.23

※※繳交文件:

1.高銀就貸申請撥款通知書(正本-請簽名)

2.學校就貸明細單(正本-請簽名)

3.緩繳單(正本-請簽名)

4.詳細記事之戶籍資料(影本-新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WAC系統申請時上傳附件不用繳交紙本

※※若有申貸以下項目需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申貸校外住宿費:檢附校外租賃契約(影本)-WAC系統申請時上傳附件不用繳交紙本

2.申貸生活費:檢附中低收或低收證明(影本)

家庭年所得查調後

申復及補件程序

就學貸款為整批作業,為保障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逾期視同放棄,不予貸款

第一學期:十月下

第二學期:三月下旬

補件期間很短,請注意電話,並及早準備在學證明,戶籍資料建議於申請時一併繳交避免重複申請

1.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元學生補件兄弟姊妹或子女證明(詳見下方「三、申請資格」):

未成年:戶籍資料

成年:戶籍資料+在學證明

2.申復:繳交所得查調年度之所得清單。

加貸之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匯入帳戶

第一學期:十二月下旬 

第二學期:六月下旬

1.至遲於115年02月23日前高雄銀行學生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學校就學貸款明細單、緩繳單及戶籍謄本共4(若有申貸校外住宿費、生活費一併檢附相關文件,戶籍資料及租賃契約已上傳wac系統者,不須繳交戶籍資料紙本、租賃契約紙本),逕送或掛號郵寄本校學生事務處生輔組辦理緩繳手續。

2.若有學雜費減免身份,請先完成學雜費減免申請手續

3. 繳交「戶籍資料」

   (1)繳交格式:最新資料之新式戶口名簿、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戶口名簿查驗系統查驗系統請點這裡 (請自行查驗為最新版戶口名簿)

       ▌臨櫃紙本申請:請點這裡  (學生本人可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全戶戶籍謄本,後驛站附近有三民戶政事務所可臨櫃申請)

       ▌電子版申請:請點這裡

 (2)戶籍資料須包含:

身分別

戶籍資料包含

未婚者

本人父親母親(或監護人)兄弟姊妹之戶籍資料。

已婚者

本人配偶、子女之戶籍資料。

備註

  • 如人員不在同一戶,戶籍不同要分別檢附
  • 如有兄弟姊妹或本人子女可一同檢附相關戶籍資料,避免查調後須重複申請戶籍謄本補件。 
    申請時不一起繳交兄弟姊妹或本人子女的戶籍謄本也可以申貸就學貸款,但查調後家庭年所得若超過120萬者,需於期限內補件

依現行就學貸款辦理之規定,學校將資料彙送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核學生之家庭年所得時,需依戶籍資料確認查核所得之對象及身分,以確認學生的申貸資格。

申請就學貸款時一同繳交兄弟姊妹和子女之戶籍資料,係因查調後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B、C類),且有兄弟姊妹和子女的同學,不須再次提供戶籍謄本確認其關係,減少同學重新申請戶籍謄本的作業流程。

4.申貸住宿費

(1)校內:依學校實際收費金額貸款

(2)校外:以15,000元核貸,檢附校外租賃契約 (影本)

u  學生貸款「校外住宿費」須具有在外租屋事實,包括不得用原戶籍地或其他家人之租屋契約申貸。

u  房屋租賃契約須有包含:立約人雙方(出租人、承租人)簽名、租賃日期、租屋地址。

u  若未能提供房屋租賃契約,須向銀行取消住宿費貸款,重新將應繳文件交至生輔組完成就學貸款手續。

5.申貸生活費-致電或親至學務處生輔組確認資格

(1)中低收:以20,000元核貸,檢附合格時限內證明(影本)

(2)低收:以40,000元核貸,檢附合格時限內證明(影本)

6.碩專班同學請注意!!!學分費申請:

  • 步驟1:自行上網選課後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找系所承辦人下載「選課清單」
  • 步驟2:帶「選課清單」至會計室辦理學分費金額設定
  • 步驟3:至生輔組換單。
  • 步驟4:前往高雄銀行對保(已完成就貸程序者,本人前往高雄銀行重新對保__修改貸款金額只須本人前往
  • 步驟5:繳交正確金額之「撥款通知單」、「就學貸款明細單」、「就學貸款緩繳單」至生輔組

-建議:請依時限完成「基本學雜費」的貸款程序,繳交紙本至生輔組,等到選課結果後再加貸學分費!!!避免錯過貸款時間!

7.留學生就貸(請參見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向承貸銀行提出申請)

 二、對保銀行

依教育部規定,本校由高雄銀行承貸(詳見教育部就貸相關法令規章連結)。

  • 高雄銀行就學貸款專區:請點這裡
  • 高雄銀行服務據點:請點這裡
  • 高雄銀行下載專區:請點這裡
  • 對保申請程序請點這裡(臨櫃對保:先在網站填寫資料,印出一式五份資料,帶到高銀對保)
  • 就學貸款專區Q&A:請點這裡(前往高雄銀行申貸時應備文件詳見Q5

 

三、申請資格

1.     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可申貸。

2.     家庭年所得120-148萬元:學生加上兄弟姊妹和子女共2()以上:可申貸。

3.     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上:

(1)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和子女共2名:可申貸,需自付利息

(2)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和子女共3()以上:可申貸 。

 ※兄弟姊妹和子女數之定義:「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

            ※參考下表家庭年所得分級自行核算是否符合標準:就學貸款精進措施-113年度新制

級別

A

B

C

家庭年所得

120萬以下

120-148

148萬以上

學生加上兄弟姐妹和子女數量

不受限制

1

2

()以上

1

2

3

()以上

貸款核可

可申貸

不可申貸

可申貸

不可申貸

可申貸

可申貸

就學及緩繳期間利息

免息

免息

自負利息

免息

申覆補件
檢附資料

1.學生兄弟姊妹和子女證明

1.就學貸款負擔利息切結書 

2.學生兄弟姊妹和子女證明

1.學生兄弟姊妹和子女證明

(一)家庭年所得:

1.    計算方式: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已婚者為學生本人+配偶)合計之全年所得總額。

2.    由學校彙整申貸資料,送至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進行審查。

(二)   學生加上兄弟姐妹和子女數量:

1.    「兄弟姊妹」和「子女」定義: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2.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和「子女」數量1+X+Y

          學生本人1

         +學生本人之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數=X

         +學生本人之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子女=Y

3.    判斷學生之兄弟姐妹、子女為成年或未成年,認定滿18歲成年基準日為:

n上學期:每年930()前。

n下學期:每年228(29)()前。

4.    檢附資料:

(1)     未成年者:檢附三個月內詳細記事戶籍謄本(正本)

(2)     已成年者:需檢附戶籍謄本在學證明

u  在學:「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如無註冊章之學生證需提供在學證明書(正本)

u  休學:檢附休學證明(正本)

         說明資料1  

       說明資料2 

        說明資料3

四、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

  1. 符合同學於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就學貸款申請作業時勾選軍公教子女補助(一般金額為35,800元,將自動代入)。
  2. 至銀行對保完後將資料交回學校審核,審核通過後一個工作天至學雜費專區→學雜費列印列印學雜費繳費單並繳清費用(須繳清費用為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一般為35,800元)及語言實習費等不可貸費用)。
  3. 持繳費單請就學貸款承辦人蓋"就學貸款證明章",再以繳費單向父母親服務的軍公教機關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五、法規連結

 

八、承辦人

          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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