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導師
☼導師義務
- 教師有擔任導師之義務:本校導師制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凡本校講師以上之專任教師及臨床教師,均有義務擔任導師。
工作 | 輔導學系學生,關懷及輔導其生活及學習 |
義務 |
輔導班會「T.4.11.出席回覆及班會紀錄」 關懷及輔導學生「T.4.04.導生資料」 填寫訪談紀錄,每位導生訪談次數每學期達一次*「T.4.06.導生訪談紀錄表維護」 輔導轉介(必要時) 操行成績「T.4.05.當學期操行成績輸入」 每學期應參與一次全校導師會議* 每學期應至少參與一次導師輔導知能研習* *號標示者為本校教師評鑑辦法規定之導師計分條件 |
☼導師權利
相關權利 | 說明 |
導師費 (導師制實施辦法第四條) |
|
教師升等及評鑑 |
|
績優導師遴選 |
|
線上導師評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