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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兵役局辦理112年「青年職場體驗營」活動訊息

主旨:函轉臺北市政府兵役局辦理112年「青年職場體驗營」活 動訊息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兵役局11268日北市兵徵字第1123005677 號函及辦理。

二、為使役男能先期掌握未來就業方向,該局依據「臺北市112 年推動役男就業輔導服務實施計畫」辦理辦理旨揭活動, 體驗營中安排靈活多元的課程,並藉由專業指導及自身體 驗,使役男即早確立職場目標,蓄積實戰經驗。

三、體驗營參加對象為設籍臺北市且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 (在學或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待役役男均可報名參加),有 意參加役男可至兵役局網站「役男就業輔導服務專區」線 上報名,詳細開班資訊請參考附件宣導資訊。

四、如有相關問題可逕洽臺北市政府兵役局徵集勤務科黃先生 02-23654361分機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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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wnload this file (112年青年職場體驗營.jpg)112年青年職場體驗營452 kB2023-06-16

114-2低收入戶宿舍補助

114-2校內宿舍費用低收入戶補助

 

一、申請對象:本校低收入戶之在校正式學制具學籍之學生(含學士班、進修部學士班、碩士

       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不含延修生或雙主修輔系所延長之修業時間及

       各類推廣教育班別學員生。

 

二、申請時機:115年03月06日前至學務處生輔組繳交證明文件辦理。

 

三、證明文件: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當年度有效期限內)正本

 

四、補助標準:以A4人房$10,675為準,低於$10,675以實際繳費金額退費

 

五、退費日期:預計5月底至6月中退費至學生帳戶


📝為利退款作業能夠順利進行,請具低收入戶身分之住宿生務必確認是否已至學生資訊系統

登錄匯款帳號

 

 

114-2本校校內住宿補貼說明(更正版)

📢 114-2 校內住宿補貼文件提醒:

現役軍人子女申請時所附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內容包含:學生本人及父母

  2. 記事欄位:須為詳細記事(不可省略記事)。

114 2高醫校內住宿補貼說明

114-2候補入住須知

114-2宿舍候補相關資訊:

1.入住時間:115年2月22日 下午12:30至17:30

 

2.領取鑰匙位置:宿舍A館1樓管理室

 

3.如需要借用推車,於1樓管理室押證件借推車

 

4.於夜間點名時,繳交高醫宿舍重要規定紙本給該樓樓長

*****高醫宿舍重要規定(請點我列印)


聯絡資訊: 宿舍承辦人 陳小姐 fan@kmu.edu.tw
                    (07)312-1101分機2823


 

教育部新增「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現役軍人子女身份(自115年2月份起實施)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0日臺教高(三)字第1142203661A號

修正「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要點」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二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要點」第四點

部  長 鄭英耀

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

四、補貼方式:

(一)補貼一般學生身分每名一學期新臺幣(以下同)五千元,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以下簡稱經濟弱勢生)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每名一學期七千元。學校住宿費用低於補貼費用者,補貼費用與其住宿費用相同。

(二)一般學生不須向學校申請,由學校自動扣減住宿費,僅經濟弱勢生及現役軍人子女須提供證明文件供學校查核。

(三)住宿週數依每學期住宿學生入住週數計算,學生中途退宿超過二週未有學生遞補,學校應依實際住宿週數,按比例繳回本部。

教育部法規鏈結

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pdf

學務處宣導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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