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依據「高雄醫學大學境外生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對象:
本校在學僑生及外籍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一)家境清寒者。
(二)因傷病住院醫療,致經濟重大負擔者。
(三)因家庭變故、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事變,致生活困難者。
(四)因國際情勢變化致家庭經濟困難者。
(五)其他經認定有經濟困難情形者。
三、助學金類別:
(一)境外生就學助學金:
未曾獲政府機關或本校減免全額或部分學雜費補助之就學獎學金,且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得核發本項助學金。114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金額為新臺幣10,000元整,每學期核發一次。
(二)境外生學習助學金:
本助學金以參與課業輔導或自主生活學習活動為原則:
1.課業輔導:包括由教學助理辦理之課業輔導(含跨領域課程)、教師親自實施之課業輔導(含跨領域課
程)及教師課輔課程。
2.自主生活學習:包括參與同儕課業讀書會或校內多元學習講座或座談會。上述活動均須有教師、教學助理
課輔或主辦單位人員在場指導或協助。
補助標準如下:
(1) 每場次補助新臺幣500元。
(2) 每月補助上限10場(最高新臺幣5,000元)。
(3) 場次認列期間為3月至5月(共3個月),補助款每學期核發一次。
四、申請方式及期限:
(一)第一階段:資格認定申請
申請人應於期限內繳交下列文件:
1.境外生助學金申請表。
2.清寒證明及相關佐證文件。
申請案件經生輔組初審及社工師訪談評估後,由生輔組以Email通知資格審查結果。
⏰ 截止時間:114年5月31日止。
(二)第二階段:學習助學金申請適用
申請人應於下列期限內繳交相關文件:
1.學習助學金申請表
📌 收件時間:
⏰(1) 第一階段:114年5月5日(3月及4月之學習活動紀錄)。
⏰(2) 第二階段:114年6月5日(5月之學習活動紀錄)。
⏰2.線上學習心得表單(請掃描申請表上QR Code填寫): 最遲須於114年6月5日前完成。
📌 注意事項:
- 學習助學金申請得先行受理,惟申請人應於114年5月31日前完成資格認定;未於期限內完成者,視同放棄申請,不予核發。
- 就學助學金與學習助學金得同時申請。
五、審查方式:
本助學金由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受理並進行初步審查,補助名單及金額提送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小組審議通過後核發。
六、限制及注意事項: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助學金;已補助者應予停發或追繳:
(一)前一學期受記過以上處分。
(二)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決確定,且未受易科罰金或緩刑之宣告。
(三)申請文件有虛偽不實或偽造情事。
學生於在學期間如有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情事者,自事實發生月份起取消其助學金領取資格。
七、承辦單位:
各階段申請紙本資料(含佐證文件)請繳交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吳珮綺小姐(分機2018),逾期或缺件恕不受理;相關實施要點及申請表單請參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