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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體平安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本校學生因遭受到意外的傷害,以致身故、失能或需要較大醫療費用,將以大多數人提供的保費,來支助少數不幸的人,這是完全基於人類的愛與互助行為及社會福利的措施。因此,本校全體學生得參加平安保險。
第二條 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辦法摘要。
  • 承保機構:112-113學年度由遠雄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辦。
  • 保險費之繳納:全年新台幣1050元(其中政府補助100元,學生自繳950元,分上下兩學期繳納,於每學期註冊時各自繳上學期475元,下學期475元)
  • 保險生效日期:以學年度為保險年度,每學年8月1日起至第2年7月31日止。
  • 保險給付項目:(詳見學保保險規格表:事發日期於110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適用事發日期於112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適用.pdf)
    1. 身故
    2. 特定意外身故
    3. 失能
    4. 醫療
    5. 海外急難救助
  • 保險理賠申請:
    1. 被保險人在保險契約有效時間,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以致身故、 殘廢或需要治療者,得以依保險契約之約定,檢具申領所屬文件,提請理賠。
    2. 理賠申請事項(詳情)請洽衛生保健組(Tel:(07)3121101#2117)夏湘妮助理(E-mail:R111027@kmu.edu.tw)。
第三條 本辦法有未盡事宜,詳見遠雄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學生團體平安保險合約單條款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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