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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轉知衛生福利部於111年3月1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敬請全校師生同仁配合。

本次放寬防疫措施如下:
(一)增加4種可免戴口罩之場合及活動: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
3、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者,或無同車者時。
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
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二)刪除賣場、超市、市場人流管制及不得提供試吃規定。
(三)刪除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限制。

公告詳如附件,請自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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