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導師
☼導師義務
- 教師有擔任導師之義務:本校導師制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凡本校講師以上之專任教師及臨床教師,均有義務擔任導師。
工作 |
輔導學系學生,關懷及輔導其生活及學習 |
義務 |
輔導班會「T.4.11.出席回覆及班會紀錄」
關懷及輔導學生「T.4.04.導生資料」
填寫訪談紀錄,每位導生訪談次數每學期達一次*「T.4.06.導生訪談紀錄表維護」
輔導轉介(必要時)
操行成績「T.4.05.當學期操行成績輸入」
每學期應參與一次全校導師會議*
每學期應至少參與一次導師輔導知能研習*
*號標示者為本校教師評鑑辦法規定之導師計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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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權利
相關權利 |
說明 |
導師費
(導師制實施辦法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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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部:一般導師費依導師輔導學生人數按月核算及發放
- 研究所、在職專班及書院導師:輔導學生人數20人以下比照大學部辦理,若超過20人,導師費比照大學部一般導師輔導20人辦理
- 導師費依學校每年財務政策而定,目前每位導生每月以100元計算
- 法源依據:導師制實施辦法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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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升等及評鑑 |
- 依校及各院系之規定於教師評鑑及升等加分
- 績優導師加重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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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優導師遴選 |
- 遴選標準:具體績優事蹟(占65%)及導師所屬學院遴選會議評分(占35%)
- 遴選資格門檻:訪談記錄(每學期每位導生至少訪談一次並登錄系統)
- 訪談記錄登錄:在校務資訊系統「T.4.06.導生訪談紀錄表維護」進行登錄維護
- 法源依據:高雄醫學大學績優導師暨輔導老師遴選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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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導師評量 |
- 目的:反應學生意見,作為導師輔導及關懷導生之參考
- 為績優導師評選之參考資料(非門檻)
- 每學期評量一次,評量時間為期中考後一週至期末考結束
- 導師可至「T.4.13.導師評量統計明細」查詢填答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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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院導師
☼書院導師申請

高醫書院在校園已行之有年,期望透過「人」的直接引導,幫助新生更快融入校園環境與學習型態,並透過全面性、自主性、多樣性的教育模式,引導學生主動學習,透過環境與情境氛圍培養,讓知識與行動合一,培育學生基礎力、職場軟實力及跨域能力等多元能力。
擔任書院導師除可與不同學系的學生互動,亦可參與多元類型的書院活動,並藉由這些活動增進師生情誼(例如:透過書院補助的師生活動共同學習,並同時進行小家聚會等)。歡迎各位老師加入。
書院導師相關計分標準:
評核項目 |
書院總導師 |
書院導師 |
備註 |
專任教師新聘及升等計分標準 |
教學特殊表現
(以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的近5年為統計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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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半年核6分 |
每學期/半年核4分 |
計分依據:
書院總導師:高教深耕計畫子計畫主持人書院導師:高教深耕計畫子計畫參與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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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院導師 |
最高核給5分 |
最高核給5分 |
計分依據:
輔導與服務部分(五年內)中的輔導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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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績優導師 |
6分 |
6分 |
書院績優導師 |
教師評鑑辦法 |
教學特殊表現 |
每件8分/年 |
每件6分/年 |
計分依據:
書院督導:高教深耕計畫子計畫主持人書院導師:高教深耕計畫子計畫參與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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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顧問 |
8分 |
無 |
僅限非校級績優師的書院督導 |
書院導師 |
12分 |
12分 |
1.訪談紀錄
2.參加全校導師會議
3.參與書院舉辦或認定之導師輔導知能研習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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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績優導師 |
10分 |
10分 |
依據各學年度學輔中心公告名額,書院總導師取1名,書院導師依剩餘名額按考核成績排名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