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保組公告】短期進駐校園餐車衛生管理重點說明(敬請各單位轉知及配合)
一、依教育部臺教綜(五)字第1142100948號函,進駐本校之餐車,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及相關法規辦理,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與安全權益。
二、短期進駐之餐車(如活動期間臨時設置之餐車),須由各招商或主辦單位事前審查並確認下列事項:
(一)為具有「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之合法業者。
(二)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等相關規定,並提供一年內餐飲從業人員體檢報告。
(三)已完成食品業產品責任險投保。
(四)活動期間每餐均留存食物檢體備查。
三、長期固定進駐之餐車,仍須依「學校衛生法」、「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大專校院餐飲衛生管理工作指引」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等規定,建立餐飲衛生自主管理機制。
四、教育部將自115學年度起,將餐車納入餐飲衛生實地輔導之對象,請各單位及相關業者及早配合準備。
五、相關查詢:
(一)食品業者登錄字號: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業者登錄平台查詢。
(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Q&A問答集及其他相關規定,請依各主管機關最新規定辦理。
請各單位及相關業者確實遵循上述規定,共同維護校園餐飲衛生與用餐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