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令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0日臺教高(三)字第1142203661A號
修正「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要點」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二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要點」第四點
部 長 鄭英耀
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
四、
(一)
(二)
(三)
修正「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要點」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二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要點」第四點
部 長 鄭英耀
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
四、
(一)
(二)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