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
!!!112-2 新增繳交「戶籍謄本」
身分別 |
戶籍資料包含 |
未婚者 |
本人及父親、母親(或監護人)、兄弟姊妹之戶籍資料。 |
已婚者 |
本人與配偶、子女之戶籍資料。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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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現行就學貸款辦理之規定,學校將資料彙送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核學生之家庭年所得時,需依戶籍資料確認查核所得之對象及身分,以確認學生的申貸資格。
**申請就學貸款時一同繳交兄弟姊妹和子女之戶籍資料,係因查調後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B、C類),且有兄弟姊妹和子女的同學,不須再次提供戶籍謄本確認其關係,減少同學重新申請戶籍謄本的作業流程。
!!!112-2 申貸校外住宿費,新增繳交「校外租賃契約」
!!!強烈建議年假前完成紙本繳件!!!
!!!有繳費需求的同學建議於02/16前繳件!!!
02/05-02/07 正常上班收件
02/15 正常上班收件
因最後幾日就學貸款審核量較大,且年假後兩天(2/16)為繳費期限,為讓同學能在繳費期限內列印繳費單繳款,方便完成繳費,建議同學於02/15前完成紙本繳件。
例如:
01/30紙本繳件至生輔組➡02/02審核通過,可以列印繳費單➡02/02-02/16都可以至銀行臨櫃、郵局、超商、信用卡繳費
112-2就學貸款精進方案-調整家庭年收入級距、放寬採計子女數、寬緩期限放寬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_中華民國113年1月16日修正發布:學務處公告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_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修正發布:學務處公告
※※就學貸款精進措施_生輔組簡報
一、112-2學年度辦理時間
程序 |
辦理時間 |
備註 |
就學貸款申請 |
113.01.22-113.02.16 113/01/22開放系統登錄基本資料113/01/24 學雜費細項出現再列印資料至銀行對保 |
D.2.1.01.就學貸款申請作業 |
學雜費減免 |
113.01.19-113.02.15 |
D.2.1.02.減免申請作業 (具學雜費減免身分者請先完成減免程序) |
高雄銀行對保手續 |
113.01.24-113.02.16 |
(辦理第2次學生就學貸款 可向銀行申請線上對保) |
學雜費繳費單列印 |
113.01.24-113.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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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保後將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至本校學務處生輔組 (郵寄收件人為高雄醫學大學學務處,請於信封註明【就學貸款】) (就學貸款為整批作業,為保障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逾期視同放棄,不予貸款) |
113.01.24-113.02.23 |
※※繳交文件: 1.高銀就貸申請撥款通知書(正本) 2.學校就貸明細單(正本) 3.緩繳單(正本) 4.戶籍謄本(三個月內全戶詳細記事) ※※若有申貸以下項目需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申貸校外住宿費:檢附校外租賃契約(影本) 2.申貸生活費:檢附中低收或低收證明(影本) |
家庭年所得查調後 申復補件程序 (就學貸款為整批作業,為保障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逾期視同放棄,不予貸款) |
第一學期:十一月上旬 第二學期:四月上旬 |
繳交依申請資格所需之文件,詳見下方「三、申請資格」 |
加貸之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匯入帳戶 |
第一學期:十二月上旬 第二學期:五月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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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遲於113年02月23日前將高雄銀行學生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學校就學貸款明細單、緩繳單及戶籍謄本共4張(若有申貸校外住宿費、生活費一併檢附相關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本校學生事務處生輔組辦理緩繳手續。 2.若有學雜費減免身份,請先完成學雜費減免申請手續 3.申貸住宿費- (1)校內:依學校實際收費金額貸款 (2)校外:以15,000元核貸,檢附校外租賃契約 (影本) u 學生貸款「校外住宿費」須具有在外租屋事實,包括不得用原戶籍地或其他家人之租屋契約申貸。 u 房屋租賃契約須有包含:立約人雙方(出租人、承租人)簽名、租賃日期、租屋地址。 u 若未能提供房屋租賃契約,須向銀行取消住宿費貸款,重新將應繳文件交至生輔組完成就學貸款手續。 4.申貸生活費-致電或親至學務處生輔組確認資格 (1)中低收:以20,000元核貸,檢附合格時限內證明(影本) (2)低收:以40,000元核貸,檢附合格時限內證明(影本) 5.申貸學分費-自行上網選課後至教務處找承辦人下載選課清單 至會計室辦理學分費金額之設定 6.若須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填寫就貸申請時,請勾選「軍公教子女補助」(系統自動帶入35,800元),後續程序詳見下方「五、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流程」。 7.留學生就貸(請參見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向承貸銀行提出申請) |
二、對保銀行
依教育部規定,本校由高雄銀行承貸(詳見教育部就貸相關法令規章連結)。
u 高雄銀行就學貸款專區:請點這裡
u 高雄銀行服務據點:請點這裡
u 高雄銀行下載專區:請點這裡
三、申請資格
1. 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可申貸。
2. 家庭年所得120-148萬元:學生加上兄弟姊妹和子女共2名(含)以上:可申貸。
3. 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上:
(1)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和子女共2名:可申貸,需自付利息。
(2)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和子女共3名(含)以上:可申貸 。
※兄弟姊妹和子女數之定義:「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
※參考下表家庭年所得分級自行核算是否符合標準:就學貸款精進措施-112-2新制
級別 |
A級 |
B級 |
C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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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所得 |
120萬以下 |
120萬-148萬 |
148萬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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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加上兄弟姐妹和子女數量 |
不受限制 |
1名 |
2名 (含)以上 |
1名 |
2名 |
3名 (含)以上 |
貸款核可 |
可申貸 |
不可申貸 |
可申貸 |
不可申貸 |
可申貸 |
可申貸 |
就學及緩繳期間利息 |
免息 |
|
免息 |
|
自負利息 |
免息 |
申覆補件 |
無 |
1.學生兄弟姊妹和子女證明 |
2.學生兄弟姊妹和子女證明 |
1.學生兄弟姊妹和子女證明 |
||
(一)家庭年所得: 1. 計算方式: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已婚者為學生本人+配偶)合計之全年所得總額。 2. 由學校彙整申貸資料,送至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進行審查。 (二) 學生加上兄弟姐妹和子女數量: 1. 「兄弟姊妹」和「子女」定義: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2.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和「子女」數量=1+X+Y 學生本人1 +學生本人之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數=X +學生本人之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子女=Y 3. 判斷學生之兄弟姐妹、子女為成年或未成年,認定滿18歲成年基準日為: n上學期:每年9月30日(含)前。 n下學期:每年2月28日(29日)(含)前。 4. 檢附資料: (1) 未成年者:檢附三個月內詳細記事戶籍謄本(正本)。 (2) 已成年者:需檢附戶籍謄本+在學證明 u 在學:「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如無註冊章之學生證需提供在學證明書(正本)。 u 休學:檢附休學證明(正本) |
四、辦理就學貸款流程辦理112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相關事宜(如下列附件)
本校學生
(限中華民國國民,並有戶籍登記者)
↓
【step 1】
若有學雜費減免身分,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
(D.2.1.02.減免申請作業),以免貸款金額錯誤
↓
【step 2】
至學生資訊系統 → D.2.1.01就學貸款申請作業填寫資料
↓
1. 書籍費、住宿費可自由選擇是否要貸款
2. 貸款生活費需檢附低收或中低收證明(合格時限內證明)
3. 校外住宿費需檢附校外租賃契約
↓
【step 3】
列印就學貸款明細單 、緩繳單各 2 份
(皆需簽名及蓋章 )
↓
【step 4】
至高雄銀行就學貸款填寫並列印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
*至銀行對保金額務必以”就學貸款明細單"金額為準
↓
【step 5】
攜帶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就學貸款明細單、就學貸款緩繳單(各一份)
及其他相關資料至全省高雄銀行辦理對保。
請於113年02月16日前完成對保
高雄銀行就學貸款連絡電話:(07)286-3358
對保時限:113/01/15-113/02/16
↓
【step 6】
辦理完對保,將對保完之
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就學貸款明細單、就學貸款緩繳單繳單、戶籍謄本(皆為正本)
※※若有申貸以下項目需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申貸校外住宿費:檢附校外租賃契約(影本) 2.申貸生活費:檢附中低收或低收證明(影本)
請於113年02月23日前交至學生事務處(自行繳交或郵寄)
(郵寄收件人為高雄醫學大學學務處,請於信封註明【就學貸款】)
【step 1-6】請於時限內完成 → 紙本繳交時限:113/01/15-113/02/23
(就學貸款為整批作業,為保障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逾期視同放棄,不予貸款)
↓
就學貸款承辦人收到資料並
核對無誤後,通過初步審核
↓
審核通過後需一個工作天(出納轉檔)
再至學雜費專區 →學雜費列印 確認剩餘應繳金額並繳清
*就學貸款不可貸款之項目及金額:
語言實習費820元(新生)
↓
完成註冊程序
↓
學校將全校申貸資料
送教育部彙報審核
↓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審核
同學前一年家庭年收入
並分為A、B、C三級
↓
1. A級:家庭年收入120萬元(含)以下,就學期間免負擔利息。
2. B級:家庭年收入逾120萬元至148萬元(含),學生加上「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和子女共2名(含)以上,就學期間免負擔利息。
3. C級:家庭年收入超過148萬元,學生加上「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和子女共2名 ,就學期間負擔全額利息;學生加上「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和子女共3名(含)以上,就學期間免負擔利息。
※※家中子女數計算方式=學生本人
+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數
+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子女數
↓
學校聯繫並詢問B級與C級
同學是否要繼續辦理就學貸款
↓
1. B級:繳交 1 名學生之「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和子女證明
2. C級:
(1)繳交 1 名學生之「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和子女證明 + 就學貸款負擔利息切結書(附件下載)
(2)繳交 2 名學生之「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和子女證明
※※學生之「未成年」或「已成年在學階段」兄弟姊妹和子女之證明:
u 若為已成年在學階段者,需繳交學生證影本(需蓋註冊章;無註冊章之學生證需提供在學證明書)
u 若為未成年者,需繳交戶籍謄本(三個月內詳細記事)
3. 無意願負擔自付利息或不符合資格者盡速至出納組補繳學雜費
*繳交切結書等相關資料時程 (第一學期:十一月上旬) (第二學期:四月上旬)
(就學貸款為整批作業,為保障其他申請同學之權益,逾期視同放棄,不予貸款)
↓
學校與高雄銀行核對全校
辦理就貸學生金額及資料
↓
核對無誤
↓
學校將加貸之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匯入同學的帳戶
確認是否入帳時間 (第一學期:十二月上旬) (第二學期:五月中旬)
五、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
- 請符合同學於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就學貸款申請作業時勾選軍公教子女補助(一般金額為35,800元,將自動代入)。
- 至銀行對保完後將資料交回學校審核,審核通過後一個工作天至學雜費專區→學雜費列印列印學雜費繳費單並繳清費用(須繳清費用為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一般為35,800元)及語言實習費等不可貸費用)。
- 持繳費單請就學貸款承辦人蓋"就學貸款證明章",再以繳費單向父母親服務的軍公教機關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