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學期「財團法人陳中和翁慈善基金會助學金」申請公告
〈請向各學院辦公室提出申請〉
〈自114/8/25至114/10/3止〉
公告單位 |
生輔組 林小姐 |
連絡電話 |
3121101轉2823 |
E-MAIL:chiyao@kmu.edu.tw |
申請時間 |
自114/8/25至114/10/3止 ***請檢附相關文件繳交至各學院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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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金項目 |
「財團法人陳中和翁慈善基金會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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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及應繳交之文件 |
1. 申請書。(如附件) 2. 清寒證明文件: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等政府機關文件或家庭成員財稅證明(父母親及學生本人),恕不接受村里長證明。 3. 成績單:繳交前學期成績單1份,前學期平均成績需達60分以上,操行成績需達85分以上。 4. 前學年度之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證明文件,如:參加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才藝競賽或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5. 前學年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不得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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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標準及程序 |
1. 由各學院依據前點申請文件、前學期成績及日常綜合表現等評估其優先順序後,將推薦名冊及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學生事務處初審,經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小組會議複審後,陳校長核准。 2. 每學期各學院各發放1名,每名核發新台幣1萬元整,助學金之發放由學生事務處依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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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符合申請規定的同學,請下載附件申請表後檢附相關文件,於114年10月3日前繳交各學院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