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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已截止申請

公告單位 生活輔導組 賴小姐 連絡電話 3121101轉2823 E-MAIL:m765005@kmu.edu.tw
申請時間  104年1月19日至104年02月25日止
助學金項目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本校具有學籍之學生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具申請資格:

      1.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存款利息年所得合計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

      3.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在新臺幣650萬元以下。

      4.家庭應計列人口之投資年所得合計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下。  

      5.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

(二)符合前款條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1.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於本校就讀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者。

    3.業依規定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原住民學生工讀助學金

        或原住民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或進行校外

        實習領有津貼者。

  4.業向銀行申貸生活費者。

應繳證件
  1. 申請表
  2. 學生本人(已婚學生另加計配偶)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
  3. 學生本人(已婚學生另加計配偶)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薪資、利息)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4. 前學期成績單正本(新生及轉學生除外)。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助學金金額 助學金額每月6,000元〈每學期核發3個月〉
錄取優先順序
  1. 申請名額超過錄取名額時,以學生家庭年所得較低者優先錄取。
  2. 家庭年所得相同者,以學生家庭現況較為困難者優先錄取。
注意事項 服務時間以學生課餘且不影響學業及身心發展為原則,每月必須參與生活服務學習35小時,領取本助學金之期間,欲申請學生校內工讀助學金者,工讀時數以每月20小時為上限,因特殊情形經服務單位專案簽准者,得彈性調整。
附件檔案

1.103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申請表

2.高雄醫學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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