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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提供學生多元展演舞台,並豐富社區居民假日藝文生活,本館特規劃109學年度「漾我青春才藝秀」展

演活動。有意參演學校,請於109年6月20日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活動實施計畫內容擇要如下:

(一)活動時間:週日下午4:00至5:30(視天候調整下午4:30至6:00)。

(二)活動地點:以本館戶外露天劇場為原則,但得視活動規模及天候因素調整至中庭、前庭或多用途大草坪。

(三)活動內容:適合戶外演出之各校藝才班或社團表演,例如:管樂、弦樂、打擊樂、扯鈴、傳統民俗藝術、歌

等藝術表演。

(四)經費補助:依表演團體演出人數及活動內容酌予經費補助。

二、109學年度受理學校申請表演日期:109年10月25日、109年11月29日、109年12月13日、110年3月7日、

110年4月11日、110年5月23日、110年6月6日,共計7個檔期,每檔期以1所學校為表演單位,演出時間

至少需要1小時。

三、因109學年度檔期有限,未免撞期,有意參演學校,請先來電(TEL:8034473分機208陳小姐)登記活動

日期。110學年度檔期之申辦,將於110年4或5月函知各校。

四、檢附活動實施計畫、申請範例、核銷範例與注意事項、表演單位基本資料表(發布新聞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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