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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 本學期學雜費申請時間如下,請同學注意申請時間,逾期不受理。

    1. 舊生:7/27-9/2 (7/27開始可上網登錄資料)

    2. 新生: 

        研究所新生7/27-8/2 

        後醫系新生7/27-8/2

        大學部新生8/22-9/2

二、申請方式:

       申請各類就學優待減免的同學,請在辦理期間到學生資訊系統《D.2.1.02減免申請作業》登錄您的資料,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登錄完成之後,請下載紙本申請表,填寫完畢後連同相關檢驗文件繳交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進行審查(可郵寄,收件人為高雄

       醫學大學學務處,請註明【申請學雜費減免】)。

三、注意事項:

   1. 暑假期間7月5日起至8月12日止,本校每週二、五全天皆不上班。

   2. 請先完成學雜費減免申請手續,再進行就學貸款申請或繳費。 3. 學雜費減免校內審查核通過者,請於7/31後自行至彰化銀行網

       站列印繳費單及   網路使用費繳費單。

   4. 軍公教遺族及原住民學生每學期請上網登錄資料並繳交申請表。

   5.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申請就學費用減免,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不得超過新台幣220萬元,計算成員為:學生本人

       、父母;已婚之學生,加計其配偶。

   6. 申請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每學期辦理需檢驗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如郵寄身心障礙手冊正本者,請

       附回郵信封。

   7. 申請學雜費減免之學生,若已依據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所提供之其他補助或其他減免學雜費性質相當給付者,僅能擇一辦理。同

       一學期已享有學雜費減免費用者,如有復學、轉學或重修等情形,不得重複申請。(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延

       長修業年重修、補修者,其就學費用不予減免。)

   8. 若8月1日前喪失減免資格者,不得申請學雜費減免;已完成申請者應主動撤回申請。

   9. 辦理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者,所持證明有效期限需至105年12月31日。

四、減免身份及相關表格下載請點我。 ※如有問題,請洽學務處學雜費業務承辦人 • TEL:(07)3121101 分機2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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