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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0923日臺教技通字第1100129737號函,有關大專校院學生施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苗之疫苗假乙案,詳如說明:

說明: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降低感染風險,並讓整體防疫更加完善,學生接種疫苗後,如有不良反應者,得向學校申請疫苗假,疫苗假以三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且於疫苗假期間,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學生超過可請疫苗接種假期限後,如因不適症狀就醫及休養期間,可依各校學生請假規則辦理。另請學校適時關心學生請疫苗假時,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避免學生獨處。

同學有上說明一情形者請上學生請假系統請假,請假類別點選9.疫苗假並將疫苗接黃卡」拍照上傳以資證明以利完成請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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