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暑假留宿公告
一、重要事項:
📌請各位同學注意本年度暑假期間,學校將針對宿舍A館進行兩階段修繕工程。倘若申請暑期留宿之期間超過114年7月11日,將需辦理”二次床位搬遷作業”。故無法接受搬遷安排者,請審慎考量,勿提出暑期留宿申請,以免影響個人住宿規劃。
二、 114年暑假留宿作業程序:
|
工作內容 |
日期 |
1 |
申請日期 |
5/5-5/16 |
2 |
資料審查與彙整 |
5/19-5/21 |
3 |
床位安排 |
5/22-5/28 |
4 |
留宿名單公告 |
6/2 |
5 |
繳費期間 |
6/3-6/13 |
6 |
期末考結束 |
6/20 |
7 |
1.暑宿生搬遷起始時間:114/6/22中午12:00後(請至宿舍1樓管理室領取新床位鑰匙)。 2.暑宿生搬遷結束時間:114/6/23中午12:00前。 3.暑宿期間二次床位搬遷時程: (1)114/7/12早上8:00起開放至宿舍1樓管理室領取新床位鑰匙。 (2)114/7/13中午12:00前搬遷至新的暑期留宿床位(含境外生)。 |
6/23-7/11 7/12-8/22 |
8 |
暑期留宿開始。 |
6/23 |
9 |
暑期留宿結束。 |
8/22 |
10 |
114學年度宿舍入住 |
8/29-8/31 |
註:未申請暑假留宿之學生,須於6月22日中午12時前將個人物品清空帶走。 |
三、申請資格:僅限113學年度住宿生,且具備下列條件的學生,審核順序如下:
1. 僑生、外籍生未返住居地。(僑生業務承辦人、國際處驗證)
2. 情況特殊經專案簽報核准留宿者。(附證明文件,參加國考者需附報名表)
3. 暑假期間仍有本校校內修課、實驗、實習。(附證明文件或校內實習單位驗證)
4. 校隊練習。(體育教學中心驗證)
5. 校外租屋。(租屋契約影本;需有住宿起始日)
6. 暑期營隊。(集體辦理,並附核准文件、參加名冊,且須經課外組驗證)
四、申請日期:自114年5月5日至114年5月16日提出申請,未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 請者,不予受理。
五、 申請方式:一律採用紙本申請,暑假留宿申請表如附表(「留宿申請表」、「留宿切結書」)。申請表可至學務處網頁下載;填寫完後,送交學務處。由宿舍業務承辦人審核後,將錄取名單公佈週知。
六、床位分配公告日期:114年6月2日將核定暑假留宿名單公佈於學務處網站。
七、 114學年有床位之申請暑期留宿學生,暑留結束後(8/22)可申請延長住宿以利銜接至開學期間,延長時間為1週(8/23-8/29),費用以留宿床位一週費用計價。
八、其他:
(一) 超逾留宿期間未搬遷個人物品或不遵守相關規定之同學,將通知班級導師與學生家長,並以「違反住宿規定」論處。
(二) 申請核准後依學務處分配寢室床位,以住滿規定期限為限,繳費後不得要求退宿、退費。
(三) 暑期留宿之學生須遵守「宿舍輔導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違反規定同學將議處,必要時將以退宿處份。
(四) 核准留宿之學生,須於114年6月13日17:00前完成繳交住宿費,未完成繳費者則取消暑假留宿權。
(五) 暑期留宿期間及收費:
留宿期間:114/6/23(週一)- 114/8/22(週五)(限113學年度住宿生),本階段收費按週為計算單位,未滿一週(七天)以一週計費,金額如附表。
114年暑假留宿計費方式 |
|||||||||||
期間 |
114/06/23—114/08/22(計9週);限113學年度住宿生【集中住宿】 |
||||||||||
週數 |
館別 |
房型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收費(元) |
A |
4人房 |
1,050 |
2,100 |
3,150 |
4,200 |
5,250 |
6,300 |
7,350 |
8,400 |
9,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