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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113學年寒假退宿之注意事項

申請方式:

今年推出退宿申請線上化第一階段
1.
請同學至WAC系統
D.2.0.08.退宿申請上申請並列印退宿申請表

2.送至學務處生輔組給宿舍承辦人

申請期限:2025.01.03()15:00

退宿期限:A- 2025.02.16()中午前

注意事項:

o    不論是否下學期退宿者,寒假皆不需將物品搬出。

申請退宿者

l   請先看完申請退宿操作說明再登錄學生資訊系統(wac)D.2.0.08.退宿申請進行申請

o    繳交113-2學雜費前請先確認「宿舍費」為 0元,
若金額有誤請先撥打電話至生輔組(07-3121101#2823)再進行繳費。

o    需於期限內完成搬離宿舍,並提前跟幹部約好退宿檢查時間。

o    需要借用推車,於1樓管理室押證件借推車。

無申請者

o    可住到113-2學期末。

o    若繳下學期學雜費視同要繼續住宿,後續退宿(除休.退.轉學及經學務處核准者外)則無法辦理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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