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113學年寒假退宿之注意事項
申請方式:
今年推出退宿申請線上化第一階段
1.請同學至WAC系統D.2.0.08.退宿申請上申請並列印退宿申請表
2.送至學務處生輔組給宿舍承辦人
申請期限:至2025.01.03(五)15:00前
退宿期限:A館- 2025.02.16(日)中午前
注意事項:
o 不論是否下學期退宿者,寒假皆不需將物品搬出。
申請退宿者
l 請先看完申請退宿操作說明再登錄學生資訊系統(wac)上D.2.0.08.退宿申請進行申請
o 繳交113-2學雜費前請先確認「宿舍費」為 0元,
若金額有誤請先撥打電話至生輔組(07-3121101#2823)再進行繳費。
o 需於期限內完成搬離宿舍,並提前跟幹部約好退宿檢查時間。
o 需要借用推車,於1樓管理室押證件借推車。
無申請者
o 可住到113-2學期末。
o 若繳下學期學雜費視同要繼續住宿,後續退宿(除休.退.轉學及經學務處核准者外)則無法辦理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