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受理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
點」辦理107-1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
二、 申請資格:
(一) 合於「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在本校具有正式學
籍之碩、博士班僑生(不含交換生)。
(二) 港澳生依「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規定入學者。
(三) 就讀期滿一學期,上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操行
成績85分以上且未受申誡以上處分者。
三、 審查作業詳情請參閱本校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審查作業要
點。
四、 有意申請之同學請於107年9月26日中午12時前備妥:
(1)申請表(如附檔)、(2)學生證影本(需加蓋教務處完成註冊
章證明)、(3)成績單(需含班排名)、(4)指導教授推薦函及其
他有利審查之文件,繳交至學務處生輔組吳珮綺小姐彙辦,缺
件或逾期皆不予受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