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 泰北清邁及清萊地區來台就讀大學院校一年級以上至三年級,家境清寒之優秀在學僑生。
二、條件:學業成績106學年度上學期總平均六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三、申請時間:2018/5/1~6/15
四、申請表格及相關手續等請詳閱附件,謝謝。
一、對象: 泰北清邁及清萊地區來台就讀大學院校一年級以上至三年級,家境清寒之優秀在學僑生。
二、條件:學業成績106學年度上學期總平均六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三、申請時間:2018/5/1~6/15
四、申請表格及相關手續等請詳閱附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