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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教育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資格&條件(請參閱附件作業要點):

  1. 赴台灣大學院校修讀大學或大學以上學位或交換之香港留台學生,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者。
  2. 以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報讀台灣大學院校並獲錄取,且DSE各科平均成績達3級或以上者。
  3. 在台灣大學院校學期成績GPA達3.0以上者。
  4. 在台灣就學期間對國際交流、台港交流、社區發展有特殊表現及貢獻者。

二、獎助金額:留港台灣學生每學年度2萬元,獎助金額並得依兩地物價指數及特殊情況,經基金會召開會議決議後酌予調整。

三、申請時間:每年331日至731日止檢附相關文件向基金會提出申請。

四、應備文件:申請表乙份(如附件)、在學證明、成績證明、自傳、對國際交流、台港交流、社區發展有特殊表現及貢獻之證明文件、校長推薦信或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五、更多細節請參閱附件台港教育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依規定於期程內提出申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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