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中華救助總會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公告
<中華救助總會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公告>
一、由中華救助總會決定核配名額;每人新台幣1萬元。
二、對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之在學僑生(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及延長修業之學
生)。
三、申請資格: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經濟困難,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四、申請收件時間及應備表件:
(一)申請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26日。
(二)應備表件(申請人準備紙本文件即可):
1.本獎學金申請表1份。
2.泰北或緬甸地區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1份。
3.學生證影本(請加蓋113-2註冊章)或在學證明1份。
4.前一學期(113-1)成績單(含學業、操行成績及班排名;需蓋有教務處戳記)影本1份。
5.清寒證明文件(開立單位:來台就學前畢業之華校或僑居地自治會等所開立之證明)。
6.自傳1份。
7.申請人本人金融帳戶影本(以郵局為優先),並黏貼於申請表背面。
五、學校將依申請資格推薦並排序,送至該會書面審查及核定。
六、申請表請自行下載附件。
*符合資格並有意申請之同學請於截止日期(114年3月26日)前繳交給生輔組吳珮綺小姐,缺件或逾期不予受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