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113學年度學行傑出及優良應屆畢業僑生獎狀頒發調查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88分以上者為學行成績傑出、80分以上者為學行成績優良(請核算至小數點第2位,以下四捨五入)且操行成績每學期均須80分以上;申請人以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為限,不含研究所。
二、成績計算期間: 就讀四年制者:第一至第七學期總平均。
就讀五年制者:第一至第九學期總平均。
就讀牙醫系及醫學系者類推總平均。
三、系別及僑居地之中英文等請全銜(勿縮寫)填寫。
四、英文姓名之格式:姓氏在前、名在後,姓之後加逗號(以利區分姓氏及名字)。
符合資格之同學請完成附件調查表格、並附上成績證明電子檔(須有截至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亦可截圖或翻拍),於114年2月20日(四)下午5時前,一併以電子檔郵寄給生輔組吳珮綺小姐: pcw@kmu.edu.tw,缺件或逾時不予受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