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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實施要點」第二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2年7月4日以臺教高(四)字第1020079924B號令修正發布。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網站(http://edu.law.moe.gov.tw/index.aspx)/最新訊息/法規命令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林怡君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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