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政部114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規定:
(一)受理對象:79年次至93年次出生且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一般資格以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常備役體位役男為限),且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15年1月31日前消滅,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期間:自114年4月1日(星期二)9時起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17時止;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至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17時(或申請人數額滿)時止。
(三)請程序及受理機關:役男應至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網站/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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