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分會 114 年度保護志工招募海報 1 份,惠請協助張貼,請查照。
說明:
一、「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於 112 年 2 月 8 日經總統公布,實施的重點為擴大犯罪被害人及家屬權益保障,提升專業服務品質,且凡具重大傷病之犯罪被害人得把握黃金治療期先行提供服務,新法期待將社會安全網以更綿密的方式來填補,以避免服務有漏網之魚的遺憾。
二、法規第 93 條鼓勵民間參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工作,本分會 114 年度保護志工招募計畫,配合提供可近性、可及性及專業性的服務,遴選具專業或各社區在地志工,以提供被害家庭即時關懷並協助長期生活重建。
三、歡迎推薦大專院校四年級或碩士班學生等,對於被害家庭關懷訪視有熱忱者擔任協會志工,共同協力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
四、聯絡人:林沂緗中級專員,聯絡電話:07-2516116 分機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