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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提供學生多元展演舞台,豐富社區居民假日藝文生活, 本館特規劃114學年度「漾我青春才藝秀」展演活動。貴校藝術才能班或社團若有參演意願,請於114年6月20日 (五)前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摘錄活動實施計畫如下: 

(一)活動時間:週日16:00至17:30(視天候調整為15:30— 17:00或16:30—18:00)。 

(二)活動地點:以本館戶外露天劇場為原則,但得視活動規模及天候因素調整至中庭、前庭。 

(三)活動內容:適合戶外演出之各校藝術才能班或社團表 演,例如:管弦樂、打擊樂、扯鈴、傳統民俗藝術、歌 唱及舞蹈等藝術表演。 

(四)經費補助:參酌提報之演出計畫、人數、節目型態、器 材運送...等條件,核實補助活動經費。每場演出另提供獎品供摸彩,以活絡氣氛並吸引民眾觀賞。 

二、114學年度排定檔期:114年9月21日、11月2日、12月 14日;115年1月18日、2月22日、3月15日、4月26日、5月 24日及6月14日,共計9個檔期。每檔期限一所學校申請, 演出時間1.5小時。未免撞期,請先來電登記。 

三、相關活動細節請洽本案承辦人杜小姐,電話:07-8034473分機202。 

四、檢附活動實施計畫、申請範例、核銷範例及注意事項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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