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分會114年度保護志工招募海報1份,,惠請協助張貼,請查照。
說明:
一、「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7日全文修正,並於112年2月8日經總統公布,本次修正重點為擴大犯罪被害人及家屬權益保障,提升專業服務品質,且把握重大傷病之黃金治療期先行提供服務,新法期待將社會安全網能更全面的方式來填補,避免有犯罪被害人變成漏網之魚的遺憾。
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93條鼓勵民間參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工作,本分會114年度保護志工招募計畫,配合提供可近、可及、專業性之服務,遴選具專業、各社區在地志工,以提供被害人之家庭及時關懷及協助長期生活重建。
三、歡迎主修社工、法律、心理學系等學生對於被害家庭關懷訪視有熱忱者擔任本協會志工,共同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
四、聯絡人:胡立奇 中級專員,連絡電話:07-2516116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