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不用燒好香就能租好屋之道
新學期開始,不少大學生在外租屋,但因為社會經驗不足,經常承租後發生糾紛卻不知如何處理,《蘋果》特別專訪到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為在外租屋的同學們,提醒及分析遇到糾紛的解決之道,以及租屋前須留意的重要事項。
案例:今年高中畢業,家住台中的小雅(化名),順利錄取北部大學,和家人溝通後準備在校外租屋,滿心期待即將迎接的大學生活,開學前,小雅與房東相約看屋,對方簡單介紹屋況後,便拿出一疊合約要求她簽署,她當下覺得屋況沒有問題,不疑有他簽下合約,沒想到入住後才一個月,家電設備就接二連三的損壞,加上隔壁房客經常在三更半夜時飲酒喧嘩,小雅不堪其擾,於是打電話向房東反映,不料房東卻反倒指控是她毀損設備,還要她負責維修,她氣得上門向房東理論,要求提早解約,但房東卻表示提早解約須扣押金及違約金,此時她才驚覺合約內容對她不利,但卻不知該如何是好。
問:崔媽媽基金會歷年接獲的租屋糾紛,以何種類型居多?
曹筱筠(以下簡稱曹):以崔媽媽歷年接獲的申訴案例來說,提前終止合約、押租金返還及修繕費用分攤,為最常見糾紛類型。
問:學生在簽訂租屋契約時,是否有須特別留意的事項?
曹:同學們在合約上簽名前,切記先停看問,大部分的校外租屋合約會套用學校所發布的建議合約,或是一般通用的租屋合約再加以修改,很少會有房東自己撰寫的合約內容,合約內也必須清楚載記水電、網路、管理費等費用的計算方式。其次,拿到契約後有3天審閱期,在簽約前,同學務必堅持先帶契約書回去仔細檢視條文,且須留意契約要一式兩份,若發現合約內覺得有疑問的地方,例如有沒有事先訂定違約條款、罰則、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是回復原狀、損害賠償、押金返還,及不定期租約之終止、室內家具與家電設備清點等,在這種情形之下確認違約金事宜以避免房東漫天喊價。
問:看房子的時候,有哪些地方是需要特別留意的呢?
曹:今年6月23日新版定型化租約已規定,房東在招租時應該如實刊登房屋現況及條件,不過同學在承租時也應該實際前往現場查看實際屋況及周邊環境。
一、地點選擇:建議距離學校近或選擇交通方便之處,盡量選在白天、或是下雨天的時候看屋,才能清楚檢視屋況,或是有無漏水的問題。另外,也可在不同時間到附近環境查訪,確認是否有聲色場所、市場等,也可詢問附近店家居住環境,確認周邊住戶環境單純。
二、安全設施:室內隔間以水泥牆隔間較佳,木板隔間會有隔音,或是易燃的問題。室內應有對外窗。熱水器勿裝在浴室內,電源配線良好無亂接情形,各樓層樓梯間暢通,無堆置物品,影響通行。頂樓加蓋之違章建築不宜租賃。
問:若入住之後,發現屋內設備損壞,該如何反映?
曹:一般來說如果要交屋時房東都會一起陪同,這時請確認合約上面的設備是否與現場設備相符,並且當場試用這些器材是否有耗損狀態,以免沒有使用卻被房東索賠設備損耗等問題,入住前也可以拍攝租屋處內的設備,確保設備的損壞並非是在自己的租屋期間出現。若是合約內載明有附加設備,在租賃期間內設備損壞,若非人為因素,房東應負責修繕,否則房客可要求租金減價等損害賠償。問:房東可以隨意進出我的租屋處嗎?
曹:房東雖擁有租屋鑰匙,若要察看應事先通知,不可擅自進入,此點應在契約註明,以維護個人隱私與安全,通常在交屋當天,房東也會交付房屋鑰匙,但是有可能上一個房客與你租屋時的門鎖是同一副,因此在交屋時可以要求房東換鎖,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
問:若遇糾紛,應如何蒐證或保存證據自保?
曹:除了簽約時應先檢視契約內有無不利房客的條款外,學生若遇糾紛時也千萬別慌張,遇到問題時可先向學校反映,請求師長協助,另外基金會也提供諮詢管道,可提供相關協助。(投訴組孫崇軒/台北報導)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