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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簽約眉角多 防護5大招保安全

撰文/馬蓉蓉租屋過程中,就屬簽約為最重要環節,許多民眾只要一看到美觀裝修或低廉租金,簽約時就容易昏頭,忽略許多細節,造成日後發生糾紛時無處可償,專家建議,簽約做足5大防護,可大幅降低日後發生租屋糾紛。

身份危險:遇到假房東 訂金被騙簽約也沒用

防護招-1:請房東或代理人提供所有權狀 確認屋主身分

常有詐騙集團亦或不肖的仲介業者假冒房東,以低價吸引房客承租,以一屋多租的方式,騙取租客的押金與租金,房客往往等到遲遲未能入住,才發現受騙,甚至有房客已入住,卻因租屋處有另一組房客開門現身,或被真屋主發現家裡出現不速之客,才知道自己上當受騙。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表示,租屋時首先要確認跟自己簽約的,是否為真正屋主,除了雙方都要出示身分證之外,屋主也必須出示權狀,證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權人,有權利將房子出租,另外,不管是房東的親友或仲介代租,都必須要有屋主親自授權的委託書,且提供可證明身份的文件。

內容危險:合約條款曖昧不明 無法發揮實質保障

防護招-2:權利義務清楚載明 拍照公證避免爭議

確認好房東身份後,房客在簽署合約時,務必將房東口頭答應的服務、費用計算方式,甚至是可提供設備,全都條列清楚記載在合約上,避免日後發生糾紛,雙方各執一詞,口說無憑。
另外要注意,市面上許多由房東提供的合約書,不僅內容過於簡陋,且條文也多保障房東權益,建議民眾可上網下載崔媽媽基金會等團體所提供的合約書,要求房東簽署自己提供的版本。
樂屋網主任張家宇則提醒,包括每月租金、水電費用、租賃期限、押金總額、簽約日及起租日期間的費用計算等,是基本租賃合約內容外,其他像日後稅金、可否申報租屋減免、房屋修繕責任、現有的家具設備及其使用狀況,或是房東承諾新增的設備等,都必須註明清楚在契約當中,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並且建議房客可以拍下入住當天,家中設備及破損處的狀況存證,保護自己日後退租時,不會被房東無故要求抵扣押金付修繕費用。

服務危險:仲介代租屋 出狀況卻無處尋人

防護招-3:簽合約開收據 留店頭名免成孤兒

現今許多小資上班族,可能因工作忙碌無暇蒐尋出租物件,有些人便願意花上半個月租金的費用作為服務費,請租屋仲介代為尋找適合的房子,並可省去和房東溝通的時間。
松信住宅經理吳懿倫建議,民眾若是請租屋仲介服務,一般仲介都會收取服務費,這時房客務必請業務員開立收據,並且在合約書上加蓋經紀人章,才可以避免日後業務員離職,房客和房東發生糾紛時,租屋仲介公司不願意繼續服務的風險。

合租危險:集體合租未簽約 被迫扛責任

防護招-4:各別簽約 免負擔室友退租風險

小資族為了省租金有時會與其他人合租,共享較大的生活空間,簽約時往往會推派1位代表替全體房客簽租約就好,但為求保障自身權益,還是應爭取由合租房客每位都與房東各別簽租約較為保險。
多數房東為了省事和保障自身權益,都只願意跟1位房客代表簽約,租約上會載明每個月所有房客必須繳納的總租金數目,但對房客來說,日後若有其他人提前退租,就必須共同負擔不足的租金額,甚至還得負責把空出來的房間租出去,被迫成了二房東。
各別簽約的話,雖然簽約手續較為繁雜,但對租客來說比較有保障,只需要負擔自己每個月的房間租金,提早退租或續租,也不會因為集體合租的關係而受限。

轉租危險:二房東捲款「落跑」 原屋主求償租金

防護招-5:跟二房東承租 要求出示原租賃契約

二房東轉租已經不是新鮮事,許多腦筋動得快的民眾,有時為了省租金或是賺零花錢,很可能會先承租下大坪數整層住家,再將部份房間分別轉租給其他房客,民眾在承租時,務必先以安全要點1,問清楚和自己簽合約的屋主是否為二房東。
若確定為二房東,務必請他出示和原屋主簽署的租賃契約以及原屋主的轉租授權書,才可以保障自身權利,避免日後遇到二房東捲款「落跑」或原屋主忽然要收回房子,甚至求償租金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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