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雜費減免申請時間: 103年1月17日起至2月12日止,逾期不受理。(1/30-2/4春節期間不受理申辦)
二、申請方式: 申請各類就學優待減免的同學,請在申請期間到學生資訊系統《D.2.1.02減免申請作業》登錄您的資料,
以免影響您的權益!登錄完成之後,請下載紙本申請表,填寫完畢後連同相關檢驗文件繳交至學務處
課外活動組進行審查(可郵寄,收件人為高雄醫學大學學務處,請註明【申請學雜費減免】)。
三、減免身分
項次 |
身分別 |
申請次數 |
繳交資料 |
1 |
卹內軍公教遺族 |
首次申辦 |
- 申請表(一式兩份)
- 印章
- 全戶戶籍謄本(需載明關係人與學生之關係) 4.撫卹令、年撫卹金證書或核定函,軍人遺族應繳交國防部核發之撫卹令、卹亡給與令;公教遺族繳交銓敘部或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發之年撫卹金證書。
|
非首次申辦 |
申請表 |
2 |
卹滿軍公教遺族 |
首次申辦 |
- 申請表(一式兩份)
- 印章
- 全戶戶籍謄本(需載明關係人與學生之關係) 4.撫卹令、撫卹金證書,軍人遺族領受一次撫卹金者享受各種優待期限內准予比照卹滿辦理。
|
非首次申辦 |
申請表 |
3 |
現役軍人子女 |
每學期 |
- 申請表(一式兩份)
- 眷補證、眷屬身分證
- 全戶戶籍謄本(需載明關係人與學生之關係)
|
4 |
原住民學 |
首次申辦 |
- 申請表
- 全戶戶籍謄本(需載明族籍、關係人與學生之關係)
|
非首次申辦 |
申請表 |
5 |
身心障礙學生 |
每學期 |
- 申請表
- 身障手冊影本(需驗正本)
- 全戶戶籍謄本(需載明關係人與學生之關係)
|
6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每學期 |
- 申請表
- 身障手冊影本(需驗正本)
- 全戶戶籍謄本(需載明關係人與學生之關係)
|
7 |
低收入戶學生 |
每學期 |
- 申請表
- 低收入戶證明
|
8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每學期 |
- 申請表
- 中低收入戶證明
|
9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每學期 |
- 申請表
-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 全戶戶籍謄本(需載明關係人與學生之關係)
|
四、注意事項:
- 提醒同學:1/30-2/4春節期間不受理申辦,請盡早提出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利。
- 請先完成學雜費減免申請手續,再進行就學貸款申請或繳費。
- 學雜費減免不包含網路使用費,同學需另行列印網路使用費繳費單。
- 軍公教遺族及原住民學生每學期請上網登錄資料並繳交申請表。
-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申請就學費用減免,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不得超過新台幣二百二十萬元,計算成員為:學生本人、父母;已婚之學生,加計其配偶。
- 申請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每學期辦理需檢驗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如郵寄身心障礙手冊正本者,請附回郵信封。若學生或學生家長遇有提供身心障礙手冊正本之特殊困難時,可填具切結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做為審核資料(需請手冊核發單位蓋章、承辦人章與日期) 。
- 申請學雜費減免之學生,若已依據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所提供之其他補助或其他減免學雜費性質相當給付者,僅能擇一辦理。同一學期已享有學雜費減免費用者,如有復學、轉學或重修等情形,不得重複申請。
- 辦理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者,所持證明有效期限需至103年12月31日。
五、申請表下載:請點我
六、如有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許瑋真小姐 (分機2114、2115 E-mail:R001071@km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