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 位 |
學務處軍訓室 |
職別 |
校安組員 |
姓名 |
黃建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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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習 名 稱 |
教育部107年大專校院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業務研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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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間 |
107年11月1日-107年11月1日 |
地點 |
國家教育研究院 台中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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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習 心 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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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少年常見的濫用物質,香菸、酒精以及安非他命類藥物等所謂「俱樂部濫用藥」為主,菸酒雖佔比較多的比例,但毒品類的濫用則花招百出變換不同的形式,比如說FM2、搖頭丸等新興毒品,不變的是可以使人飄飄欲仙和麻醉的功用, 藥物濫用者對接受諮商的動機不高,大部份是由家人轉介而來。諮商輔導人員除了要能處理他們的抗拒與敵意,如何實施知後同意的程序則是諮商初期的重要倫理問題。諮商過程,當事人有權利知道充分的訊息,包括諮商員的角色、專業資格、專業能力、諮商方法、過程、次數、時間、保密原則、當事人的權益,以及有關藥物濫用的訊息 二、學校老師可以做以下措施來預防學生藥物濫用情形: (一)留意藥物取得、交易的場所。 (二)留意交友狀況。 (三)提供壓力調適、因應方式。 (四)增進學生關於藥物的知識。 (五)提供增進自尊的機會和活動。 (六)主動私下個別關心學生。 (七)提供親職、老師、輔導人員相關資訊:管教方式;藥物知識、徵兆(包念使用的語言暗號、晤談時可發現其認知功能受損、說謊、戒斷症狀、嗜好及活力下降)及預防方式。 三、當面對學生成癮行為時應該有下列作法: (一)從學生的外表特徵來評估是否有成癮行為。 (二)了解學生使用物質的背後動機、目前用藥程度。 (三)教導學生因應問題的策略,先降低使用物質的次數。 (四)通報,並尋求醫療系統的資源。 四、在學生未有成癮行為時,或使用入門的物質(煙、酒)時,學校師長們應有效去評估學生的壓力源,解除壓力源。但學生很多壓力源是去除不了的,所以可以轉介至心輔組晤談,讓學生去思考除了煙跟酒外還有沒有其他可以解決的方法、教導情緒處理或壓力紓解的方法,讓學生去拓展壓力處理的因應方法,以減少負面使用物質來轉移壓力的方式。若學生已有成癮行為,心理師認為應進入勒戒或戒治時,必須和學生去討論可以有的資源,並和家長及社區聯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