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更正版)」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年7月14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41019254號函辦理。
二、該校原於114年7月3日以師大體研中字第1140026412號函 所發佈之「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經大會決議,將南區團體甲組比賽日期由原訂之115年3月19 日至20日,調整為115年3月18日至19日,並補充說明團體 甲組道具證核發數量,每隊原則上核發8張,惟參加兒童舞蹈類組者得核發10張。
三、另更正本市112、113學年度同類型同組別特優名單。請各參賽單位以本次隨文檢附之實施要點版本為準,並詳閱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