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身份可於登入後,進行網站的前端管理。
交通部107年10月4日交路(一)字第10786005661號公告修正「遊覽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7點、第8點、第11點,並自即日生效。(如附件)請各單位租用遊覽車辦理各項活動時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