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針對弱勢學生校外住宿之租金補貼助學措施注意事項
校外住宿租金補助申請須知請務必參閱
1. 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 林季瑤
分機:2823 e- mail:chiyao@kmu.edu.tw
2. 申請時間: 109-1學期於1091020截止 逾期不予受理
109-2學期於1100320截止 逾期不予受理
(線上登錄時間1100217~1100320)
3. 申請身份:
(1)低收入戶(本校提供免費住宿,故本校低收生不符申辦資格)
(2)中低收入戶
(3)請領弱勢學生助學金審核通過者
申請建物第二類謄本方式,請參閱申請須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