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生活輔導組 賴小姐 連絡電話 31211012823 E-MAIL:m765005@kmu.edu.tw
申請時間  1040910日至1041005日止
申助學金相目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補助對象

一、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所稱大專校院係指研究所碩士班、大學、四技、二技、五專(後二年)、二專等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大學進修學校)、空中專校(專科進修學校)及軍警學校(軍警學校之自費生,經提出在學證明或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證明為自費生者得納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範圍)。

三、前項大專校院各類在職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公費生、延畢學生、學士後各學系學生不納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範圍。

申請辦法
    1. 凡符合申請資格之受災家庭在學子女檢附下列文件後繳交至學務處生輔組賴小姐

申請繳交文件

(詳附件下載)

一、本會助學金申請表格。

二、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1份。

三、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四、戶口名簿影本1份。

五、在學證明1份。

六、切結書。

補助金額與名額 大專院校每名新台幣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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