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的義務。在過去,入伍當兵是盡義務唯一的方式,但隨著國家社會政經環境的變遷,內政部於97 年度起實施研發替代役,開創出「服役是一種義務,也可以是一種選擇」的全新思維,讓役男的人生可以更多采多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