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僑委會考量適逢期末考週及返鄉期,故順延此案之截止日期。
  2. 受理申請日期更改為: 2017/1/5~ 2017/3/3 中午12時止,資料請檢附齊全,逾期不予受理。
  3. 有意申請之同學請參考106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公告之內容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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