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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來文有關「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修正內容一案

修正前,如有申請失業勞工子女補助之學生不得重複請領拉近方案學雜費減免

修正後,115學年度起欲申請失業勞工子女補助之學生得同時申請拉近方案學雜費減免

 

 

修正公文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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