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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友來信詢問,因租屋處冷氣外管線破裂,導致下雨時,雨水會從破裂處流入屋內。想與房東聯繫,但當初簽約是房仲代理,只有房東的電話跟匯款帳號。現在想寄存證信函給房東請他來修繕,要如何保障自己的租屋權利?

        依此案例,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按照民法437條,房客要盡到《承租人之通知義務》,房子有任何的損失,或是有任何的問題發生,本來就該第一時間通知房東。曹筱筠建議房客,可以將存證信函一併寄給房仲跟房東,因為沒有房東的地址,所以就一起都寄到房仲那,請他們限期來修繕。專家解釋,房仲他既然是代理,就代表房東已經授權給他做代理的行為,那房仲當然就有義務要去幫房客去解決這些問題。處理上,第1個可能,就是自行僱工修繕,修繕費用從租金中扣除,第2,若是已經到了沒有辦法居住的地步,那當然也可以選擇終止租約。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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