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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自110/09/15~110/10/20止)(逾時視同放棄不受理)

公告單位

生活輔導組 林小姐

連絡電話

31211012823

E-MAIL:chiyao@kmu.edu.tw

申請時間

1100915日至1101020日止

助學金項目

110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

申請資格

請參閱下方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附件

辦理方式

符合申請規定的同學,請自行上網至學生資訊系統D.2.1.03.a.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

應繳交文件

1.申請表。

2.學生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資料〈包括詳細記事〉正本證明文件

3.前學期成績單(前一學期平均需達60分以上)(新生免成績單)

4.其他(如父母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等情事者,得具明理由,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並繳交導師訪談表),經學校審查認定後,得考量酌予放寬家庭收入計列範圍

  

110-1學年度校外弱勢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相關資訊

 

110上學期,申請於110.10.20截止

110下學期,申請於111.03.20截止

逾期不予受理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詳見附加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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