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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提供學生多元展演舞台,並豐富社區居民假日藝文生活,本館特規劃110學年度「漾我青春才藝秀」展演活動。有意參演學校,請於110年6月25日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

說明:

一、活動實施計畫內容擇要如下:

(一)活動時間:週日16:00至17:30(視天候調整16:30至18:00)。

(二)活動地點:以本館戶外露天劇場為原則,但得視活動規模及天候因素調整至中庭、前庭或多用途大草坪。

(三)活動內容:適合戶外演出之各校藝才班或社團表演,例如:管樂、弦樂、打擊樂、扯鈴、傳統民俗藝術、歌唱等藝術表演。

(四)經費補助:本館參酌演出計畫、人數、節目規劃、器材運送…等條件,核實補助活動經費。另外每場演出由本館提供獎品供活動現場摸彩,以活絡氣氛並吸引民眾觀賞。

二、110學年度申請檔期:110年9月26日、110年10月24日、110年11月14日、110年12月12日、111年3月6日、111年4月10日、111年5月15日、111年6月12日,共計8個檔期,每檔期限一所學校申請,演出時間至少需要1小時。

三、因110學年度檔期有限,未免撞期,有意參演學校,請先來電(TEL:8034473分機208陳小姐)登記活動日期。111學年度檔期之申辦,將於111年5月函知各校。

四、檢附活動實施計畫、申請範例、核銷範例及注意事項各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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