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整層 合約附註各自租金
 
【潘姿羽台北報導】部分大學生為了省房租,會與好友合租整層住家,生活空間較大又可互相照應。不過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提醒,租賃契約應有每位承租人的簽名,並註明各自應負擔租金的金額,避免有人提前終止租約,租金卻得由其他租客承擔。
馮麗芳表示,大學生合租住家產品時,為了方便通常由一人代表簽約,並作為與房東溝通的窗口。但若有人中途退租,房東多半會要求簽約代表人自行處理空租,避免因租客減少而降低租金收入;此時,便可能發生其他房客得吸收退租者的租金,增加租金負擔。
一次付清也有風險
她建議,如果是4人合租,簽約時便應於合約註明承租方有4人,以及各自應負擔的房租金額,避免日後因金錢問題使友情破裂。
學生族租屋預算多不高,除了找人合租分擔租金,部分房東也會表明若一次付清半年或1年租金,可酌降房租。對此,馮麗芳提醒,房客付清租金後,便喪失與房東協商的「籌碼」,若遇到修繕問題,房東可能態度消極、不願處理,學生應審慎衡量利弊得失。
租屋避險要訣
看屋
.請有經驗的親友陪同
.檢查租處設備是否齊全、有無故障
簽約
.確認水、電、網路和公共用電等費用如何計算
.確認押租金費用是否合理與付款方式
.確認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逐條詳閱條文,若有疑問或不同意的條款,應提出與房東討論
入住
.更換門鎖確保安全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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