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office

前端編輯

管理員身份可於登入後,進行網站的前端管理。

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含空拍機及遙控無人機),現階段無人機屬有礙飛航安全物體,非經民航局同意不得於機場四周一定距離內施放,違法施放經調查屬實,將依據民航法第118條處新台幣30萬以150萬元以下罰鍰。

相關規定請參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含空拍機及遙控無人機)」專區。

網址:http://www.caa.gov.tw/BIG5/content/index.asp?sno=833

 

Go to top